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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应急厅函﹝ 2019 ﹞ 387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四、做好《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要做好国家层面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与《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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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监局“四抓手”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 )已经公布,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条例》内容纳入救护队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确保救护队主管单位、专(兼)职救护队伍掌握应急救援内容,明确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强化提高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等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矿山救护队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省局调度室、救援指挥中心不定时全覆盖调度抽查全省矿山救护队应急值守工作及《条例》宣贯落实情况,督促其进入应急状态,做到应急响应处置快速有力,发生险情灾情高效处置、及时救灾。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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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煤监局党组会前学法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4月26日,四川煤监局在第七次党组会议召开前,认真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会议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和贯彻落实《条例》应抓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要加强《条例》宣贯,在监察执法中向企业进行宣讲,推动煤矿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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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委办: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河北省安委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条例以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作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条例相关条款,找出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和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条例宣贯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宣贯工作层层推进、项项落实,取得实效。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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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我国生产安全法制深化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其制定依据明确规定为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这对于如何确立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法制及其工作运行机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从《条例》内容来看,其基本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和重点内容,都与作为制定依据的两部上位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总之,可以期盼, 《条例》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我国的生产安全事故防治工作纳入更加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法治轨道,加强生产安全领域依法防范处置事故的素质能力建设,从一个方面助力提升我国生产安全法制建设整体水平。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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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确立五项制度 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格外重视应急救援准备这个环节,充分体现了公共应急立法理念的更新,将应急管理中“关口前移” “有备无患” “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思想落实得十分彻底。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能不能实施好,关键就取决于应急救援准备制度能不能实施好。而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需要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建立五项制度。为了实施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值班等制度,需要从安全生产应急人才培养、从业档案记录、工资和社保待遇保障等方面加以细化落实。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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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解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是第一部专门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作为实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支撑,其颁布实施必将全面提高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应急能力。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工作, 《条例》明确了三项制度、一个机制和四方面应急管理保障要求,即: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应急演练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应急响应机制,人员、物资、科技、信息化等方面应急管理保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事故应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都负有主体责任。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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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立法的突出特点
国务院近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在立法理念上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出发,贯彻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的应急管理理念,着眼于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不同环节进行了细致规范。《条例》立法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了职责定位.针对政府及其部门、不同类型企业,规定了不同期限要求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切实发挥应急救援预案牵引应急准备、指导应急救援的重要作用。《条例》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保障具体制度和措施的实施。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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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立法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于2019年2月17日正式公布,标志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对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特殊而重大的历史意义。可以说, 《条例》的实施,是对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的系统规范,切实解决了长期以来事故应急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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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应急部负责人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答记者问
2019年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应急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答: 《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由本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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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郭治武、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和司法部立法三局副局长张迅介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针对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国务院制定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进一步规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的突出问题, 《条例》详细规定了16项应急救援措施,创新了事故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等制度。 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