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2005年5月8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委办领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转隶为应急管理部管理,同年11月更名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新的“三定”规定正在按程序修订。

 

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013

 

办公时间: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10-64463767